不需要移民局的批准而可以直接到美国境外领事馆申请的签证。
- a.DS-156表格(非移民签证申请的标准表格);
- b.雇主(公司或个人)的证明信,信件内容应包括此行的目的,路线,申请人将回国继续为雇主工作的保证以及薪水的来源等;
- c.支持性证明文件:
- 申请人没有移民倾向;
- 申请人在美国将从事合法的商业行为;
- d.申请人的护照;
- e.符合要求的照片一张;
- f.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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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B-2 (旅游签证): 适用于短期的探亲访友或旅游观光。
在申请B-2签证时,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a.DS-156表格(非移民签证申请的标准表格);
- b.申请人非移民倾向的证明文件;
- c.如有可能,美国亲友的邀请信;
- d.如有可能,美国亲友的书面陈述或保证;
- e.申请人的护照;
- f.符合条件的照片一张;
- g.申请费。
- 3.F-1 (留学签证): 到美国留学深造的外籍者需要申请F-1签证。
F-1签证的持有人在学习项目持续期间都可以合法地停留在美国。还可以在毕业后在美国停留一段时间进行实习培训。申请F-1签证不需要先获得移民局的批准,但是申请人必须向领事馆的签证官出示学校的录取证明。
在申请F-1签证时,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证明:
- a.DS-156表格(非移民签证申请的标准表格);
- b.I-20 AB表格(由录取申请人的学校填写并提交到到移民局);
- c.申请人的经济来源和非移民倾向证明;
- d.申请学校的录取信;
- e.申请人的护照;
- f.符合要求的照片一张;
- g.申请费。
在申请F-2签证时,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a.DS-156表格(非移民签证申请的标准表格);
- b.I-20 AB表格复印件,如果F-2申请人和主申请人同时在美国领事馆进行申请时可以提交I-20A-B表格原件;
- 如果在申请时F-2申请人的配偶或父母,即主申请人持F-1签证身在美国,申请人需要提交主申请人证明其在美国合法有效的F-1身份的I-94表复印件;
- c.由F-1申请人或其他人提供的经济担保;
- d.如果附属申请人为配偶,提交结婚证明;
- e.如果申请人为主申请人的孩子,提交出生证明;
- f.申请人的护照;
- g.符合规定条件的照片一张;
- h.申请费。
- 5.J-1 (访问学者签证): J-1签证是颁发给根据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换访问学者计划派遣的留学生,进修生以及各种研究人员等的签证。要获得J-1签证,申请人必须参加在政府批准下进行的交换学者项目。一般来说,移民法规要求J-1持有人为发起人雇主负责人工作。但在一些情况下,J-1持有人也可以为非发起人雇主工作, 并且可以更换工作的领域。 J-1签证的期限一般根据交换项目的期限而定。一般J-1持有人的IAP-66和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会显示出身份的有效期。但是,只要J-1持有人在美国停留的总时间不超过项目的总时间,在雇主同意的情况下,J-1签证可以延期。在完成交换项目之后,J-1持有人需要回本国两年的时间才可以转换为H或L身份或申请绿卡。但,这个回国居住的限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被豁免。
在申请J-1签证时,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a.OF-156表格 (非移民申请的标准表格);
- b.IAP-66表格(由项目负责人准备);
- c.J-1项目负责人的证明信;
- d.申请人的护照;
- e.符合要求的照片一张;
- f.申请费。
- 6.J-2 (访问学者家属签证): J-1签证获得者的配偶或21岁以下子女。 J-2 持有人在主申请人J-1签证的有效期内可以进入和居留在美国。 J-2签证的有效期与主申请人的J-1签证相同。 J-2身份可以读书,并不需要为全日制学生。 J-2签证持有人在获得工作许可后可以工作。
在申请J-2签证时,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a.DS-156表格 (非移民申请的标准表格);
- b.IAP-66表格复印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填写), 或者,如果J-2申请人和J-1申请人同时进行申请,也可以出示原件;
- c.如果J-2申请人的配偶或父母(J-1申请人)已经为有效的J-1身份呆在美国,那么J-2申请人要提交能证明J-1持有人在美国合法身份的I-94表格的复印件。
- d.由J-1持有人或其他人提供的经济担保证明;
- e.如果J-2申请人为配偶,提交结婚证明;
- f.如果J-2申请人为J-1持有人的孩子,提交出生证明;
- g.申请人的护照;
- h.符合规定的照片一张;
- i.申请费。
需要移民局批准后才能向美国境外领事馆申请的非移民签证种类:
- 1.L-1A 签证: 美国跨国公司在外国的子公司,办事机构或国际企业派驻美国临时的工作人员签证。 L-1A签证的申请需要由雇主向移民局提交申请,才能将雇员派遣到美国工作,一般第一次申请签证的期限为三年。雇主必须在美国以及至少一个其他国家营业才能为其外籍雇员申请L-1A签证。而受益人雇员也必须在过去的三年里为雇主在海外工作连续满一年的时间。此外,受益人雇员在海外的工作必须是执行或管理工作,他/她到美国后也必须发挥这样的能力从事这样的职位。 L-1A签证的持有人在签证到期后需要离开美国,但L-1A持有人可以申请移民。
申请L-1A签证时,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a.DS-156表格(非移民签证申请的标准表格);
- b.移民局L-1A申请的批准通知;
- c.申请人的护照;
- d.符合规定条件的照片一张;
- e.申请费
- 2.L-2 签证:L-1持有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 L-2签证持有人是依赖于L-1签证持有人的。 L-2持有人可以在主申请人的L-1签证的有效期内进入和停留在美国。 L-2签证的有效期和主申请人的L-1签证相同。 L-2身份的外籍者在美国可以读书,并且也不需要一定是全日制的课程。 L-2签证持有人不能工作除非他们具有独立的资格并获得了工作许可。
在进行L-2签证申请时,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a.DS-156表格(非移民签证申请的标准表格);
- b.主申请人L-1A申请的移民局批准通知的复印件,或, 如果L-2申请和主申请人的L-1A申请同时进行的话,也可以提交L-1A批准通知的原件;
- c.如果L-2申请人的配偶或父母(L-1申请人)已经为有效的L-1A身份呆在美国,那么L-2申请人要提交能证明L-1A持有人在美国合法身份的I-94表格的复印件。
- d.由L-1A持有人或其他人提供的经济担保证明;
- e.如果L-2申请人为L-1持有人的配偶,提交结婚证明;
- f.如果L-2申请人为L-1持有人的子女,提交出生证明;
- g.申请人的护照;
- 符合条件的照片一张;
- 申请费;
- 3.O类签证: O-1是一种非移民签证的种类,适用于在科学、艺术(包括电视业和电影业)、教育、商务或体育领域的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 O-1签证持有者可以在美国从事与自己的领域相关的工作。 O-1持有人在美国必须从事其技能所属的领域的工作。 O-1签证的期限一般为申请人申请时获得批准的项目的时间,但不得超过三年。申请人在向美国境外领事馆申请签证时,必须已经先获得了移民局的批准。此外,申请人的移民申请不会影响O-1申请的批准。
申请O-1,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a.DS-156表格(非移民签证申请的标准表格);
- b.O-1申请的移民局的批准通知;
- c.申请人的护照;
- d.符合标准的照片一张;
- e.申请费